熊維政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將治療缺血性中風的中成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支持鄉村振興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制定是在充分考慮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和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礎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并重”的原則,結合我國臨床用藥特點和醫療衛生機構配備要求,注重與常見病、多發病以及慢性病用藥相銜接,注重與重大疾病保障用藥銜接,合理確定我國基本藥物品種和數量。具體基本藥物品種的遴選確定,主要是嚴格按照目錄調整工作方案、調整原則和程序,組織臨床醫學、藥學等方面專家,通過嚴謹論證和評審后,充分聽取和吸收采納各方面意見,按照相應行政程序最終審核確定。
我局一直積極配合國家衛生健康委開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相關工作。目前施行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于2018年9月正式發布,共有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藥、中藥飲片三個部分,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417種,中成藥268種,共計685種。其中,中成藥部分已將治療缺血性中風的部分中成藥納入。2019年,聯合組織編印了《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中成藥)2018年版)》,指導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科學規范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中成藥。近年來,我局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的統一部署下,積極通過加強用藥監管、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舉措,促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和合理用藥,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用藥模式,優化和規范用藥結構,滿足基層群眾的基本用藥需求。
我局支持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中堅持“中西藥并用”原則。下一步,我局將積極配合國家衛生健康委進一步完善國家基本藥物遴選調整機制,以臨床價值為導向,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中充分考慮中醫藥特點,逐步合理調整中藥品種和劑型,使之既能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用藥需求,又能促進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